林晴道:「带她回屋写作业吧。」
之所以要忍受他们的羞辱,是因为我的身份十分尴尬。
我是他们家的养女。
我的公公和我早逝的父亲是旧相识,因为怜悯才收养了我。
公公是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,家中还算富贵。
直到三年前他病危时,公司遭遇了重大危机。
可郑锐自小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,根本无法接手公司。
最后他们决定让我嫁给郑锐,成为公司实际管理人。
因为公司和房产都是公公的,属于婚前财产,如果我提出离婚,这些财产还是会被划分给郑家。
所以在郑锐眼里,我自小就是个便宜好用的工具,要一辈子给他当牛做马。
一般来说,嫁了这么个人,只能自认倒霉。
但我生来就不是个认命的人。
女人不该做烂尾的诗集,而是要做禁书里最惊世骇俗的一章。
望着郑锐紧闭的房门,我心里缓缓浮现出一个主意。